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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棕色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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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兵们听到范晓奇的这句话之后,又再一次的变得激情迸发兴致勃然了起来。

    片刻之后,长相可人的女兵露着和善的微笑向范晓奇说道:“小兄弟想要骏马,那你今天算是来对地方了呀。要知道我们山寨内可饲养着六十多匹强壮的马匹呢!”

    “噢?你们这有这么多马?”范晓奇稍显惊讶的问了一句。

    “对呀!”漂亮的女兵点了点头说道。

    “那,多少钱一匹啊?”范晓奇追问道。

    “你先开个价吧!”漂亮的女兵机智的应答道。

    “恩……”范晓奇顿了顿,接着说:“先看货再开价!”

    几个女兵再次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刚刚那个漂亮的女兵痛快的答道:“好!你等着,我现在就给你牵两匹好马过来。”

    说完,这名漂亮的女兵和另外一名女兵快步的向山寨内走去。剩下的两名女兵则和范晓奇一起在这等候着他们的到来。

    范晓奇望着两人的背影,心中出现了稍稍的焦虑。这可是在老虎眼皮子底下做生意啊……恩,希望老天保佑,千万别被陶二娘给发现了。

    人在焦虑和难受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非常的慢。不过在他身旁的两个女兵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主动的和他拉起来家常。像什么,你家住哪里?喜欢吃什么小吃?玩什么好玩的游戏?喜欢那个美女?等等之类的……

    当然了,进去拿马匹的两个女兵也是相当的有效率。在以上几个问题还没被问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牵着两匹马走出了山寨。

    很快,两个女兵牵着马匹走到了范晓奇的跟前。范晓奇上面仔细的瞧了瞧,还真是不错!两匹马,特别是那匹棕色的比较高大的马,长得很壮实,面色红润,两眼炯炯有神。虽然他根本不会看马,但是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动物只要四肢健壮,两眼有神。那准时身体健康,充满活力的。

    于是,他一眼就看中了那匹有点小高壮的棕色马。他在心里大概的估摸了一下,这匹马应该算是中等偏上的马匹了。

    但是范晓奇从来没有在史前大陆买过马,所以他只能凭着自己的生活经验胡乱的推测了一下。在自己生活的21世纪,一般的马匹价格相当于一个普通的居民五个月的收入。恩……史前大陆普通的居民收入不超过6个银币,那就是说,一匹中等质量的马,最多也就30个一银币左右。

    在看清楚,想明白之后。他指了指这匹棕色马,然后对女兵们伸出了三个指头说道:“就这匹马吧,三十个银币。”

    女兵们又迅速的相互使了几个眼神。随后,高壮的女兵皱了皱眉头,露出一脸为难的表情的说道:“三十个……太少了点吧。要知道,我们几个人为了养这匹好马,可吃了多少苦啊?”

    “就是啊,而且我们还送了你一套挺不错的马鞍呢!”身材小巧玲珑的女兵也撅着嘴巴补充了一句。

    听到这,范晓奇转过脸看了看,马背上她说的那套漂亮的马鞍。发现这马鞍做工精致,手感也还不错。又加之考虑到那个母老虎随时有可能出来发现他们。所以,他也不想在这点小钱上大费周折了。

    “那就三十五个银币吧!”范晓奇痛快的把价格提高了五个银币。

    “三十五……我们的本钱都不止呢!”长相普通的女兵用委屈的声音说道。

    “那就三十六!”范晓奇迅速的补充了一句。

    “四十!最少要四十个银币,要不我们可就,可就亏了!”高壮的女兵坚挺的说。

    “三十八个银币,你们不卖,我只好走人了!”范晓奇转过身子做出准备离开的样子,同时坚挺的说道。

    “这……好吧!那就便宜你了。”

    ………………

    最终范晓奇为了赶时间,让女兵们小赚了一笔。

    在心满意足的买到了这匹还算不错的棕色骏马之后,天色已经黑定了。范晓奇又向几个女兵花了一个银币买了两只火把,并向她们询问了一下,离这里比较近的村落的位置。之后,他迅速的跨上马背,举着火把,用生疏的骑马技术驾着马儿,屁颠屁颠的向女兵们所指引的,一条通往离这最近的一座小村庄的小路上奔走了回去。

    路上他紧紧的夹住马腿,握紧了缰绳,很少挥动马鞭。因为,他怕一旦使马儿飞奔起来,自己就会因难以适应马背上的颠簸,而从马上直接摔下来。

    说实在的,这不仅是它第一次骑马,更是他第一次举着火把在周围漆黑一片的环境下走夜路。他的心中难免有些恐慌不安,焦灼万分。在火把的照耀之下,路边的植被露出狭长的有些该人的光影。路边的树林深处也时不时的传来几声,他所从未听过的奇怪动物的嚎叫声,令他打了不少的冷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敢往树林里边看,他深怕看到了那些他不该看到的东西。

    就这样,他紧紧的抱住那匹棕色骏马,举着火把,两眼猥琐的直视前方道路。大约走了两公里左右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前方不远处的隐隐灯光。他心中暗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女兵们刚刚指引的离这里最近的村庄了。

    此时,在这希望之光的照耀之下,他的胆子也是壮了不少。轻轻的挥动马鞭抽打了几下马屁股,棕色骏马加快了步伐,快步的向远方的灯光奔驰了过去。

    大约又过了十分钟之后,范晓奇终于顺利的到达了这个让他叫不出名字的村庄。在横穿村庄的小路的旁边,只点着四五盏还算明亮的烛光灯笼。范晓奇借着这隐隐的烛灯观察了一下四周。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只有七八间简陋的茅屋和一间几乎没什么装饰的客栈。而范晓奇之所以看得出这时一间客栈,那是仅仅是因为,这间两层楼高的破旧木屋门口的一块陈旧的木招牌上,用毛笔写着‘客栈’两个大字。要不然,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这会是一家客栈。

    此时,还不是深夜,所以客栈的大门还是敞开着的。范晓奇下马之后,牵着马儿缓缓的走了进去。接着他向客栈的大门内好奇的张望了一下。

    只见,客栈门口不远处的柜台前,一个看起来像店老板的四十多岁中年男子,已经撑着下巴睡着了。里面的两三张餐桌上,只有一张餐桌此时正坐着一个客人。看起来,已经是喝醉了。

    借着里面的隐隐烛光,范晓奇定睛看了看这位客人的模样。看起来,应该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衣冠华丽,身材高大,面容英俊。而且,这个小伙子的脸,好熟啊!会是谁呢?范晓奇的脑子里,突然涌起了一阵莫名的不详预感。

    古时的烛灯,不像现在的白炽灯那般明亮。想在15米以外看清人的容貌是不太容易的。于是范晓奇又向前走了几步,再次定睛看了一下他的脸。瞬间之后,他便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里面的那个客人,正是不久前被他骗了戒指的李二宝!

    范晓奇一惊之下,转身就想牵着马走人。可是,没走几步他就停下了脚步。

    现在估计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了,再往前走,路不熟不说,即便是能再找到一个村子,那也最少要花上三四个小时。而这荒山野岭的在黑夜里行走三四个小时,万一,万一遇到了土匪或者是什么猛兽,我岂不是要陷入险境了吗?

    可是,留着这里……

    范晓奇想到这忍不住,又向里边正在喝酒的李二宝看了一眼。他喝醉了……那么说,我还是有机会蒙混过关的啦?

    在思考了少顷之后,他的脸上露出了坚挺果敢的神色。随后,他在旁边的一颗小树上,拴好了马绳。在正了正精神之后,迈着果敢的步伐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