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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英雌不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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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人又是一阵轻声议论。

    水千炙真诚地看着她,一脸正义凌然:“姐姐,别演戏了,你昨天和这个大哥抱在一起亲嘴的时候我都看到了,你们想要假装卖身给别人,再把别人家的东西都偷走,我全知道,我是不会让这位又美丽又善良又能高贵又大方的贵女上你的当的。”

    “你胡说。”那女的气得脸色大变,正想着骂人,就原长歌又一脸激动喃喃的道:“为什么我会觉得很感动呢?”

    青袖and路人都很想吐槽,因为你是个白痴!

    止戈强忍着笑,面瘫脸:“因为这个小姑娘真的又善良又勇敢,我都喜欢她了,小姐不如我们就收了这小姑娘吧,前儿你不是说家里的灵植园还缺人打理么?”

    青袖一听有人要抢她工作,立刻不乐意了:“那片园子我一个人就能打理过来了。”

    水千炙立刻道:“贵女主子,我也是有灵根的哟,而且是木灵根呢,已经引气入体了,很快就会是一星灵修,而且我愿意签奴契,什么都不要,只管一顿饭就给贵女管好灵植园。”

    这一招立刻将青袖秒下,另一个十三岁的小少女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了,脸色铁青的哭泣着,恨恨的看着水千炙一眼,被人强行拉走。

    青袖脸色气得铁青……她不是不愿意签奴契,可她不想将生死交于原长歌之手。虽然她这个身份放出去就是平民,是散修,但……在外面哪有府里好,每个月都有晶核发,在外面听说有的穷散修,经常要到城外打猎,有时候连饭都没有的吃,更不要说晶核了,好不容易打到,也会换些其它生活物资。城主府的侍卫等于是散修们最好的工作之一,她只要再加把力,升到四星,就有机会成为侍卫了。当然她就算不能当侍卫,给贵族们当小老婆也是很好的工作。只有在城主府才有这样的机会呢?

    “行了,你就跟着我吧。”原长歌笑笑,温柔无比摸了摸水千炙的头,真心的夸奖她:“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水千炙笑逐颜开地,她也觉得自己好聪明。

    没想到自己家主子的灵仆位置这么抢手来着,自己要再犹豫半息,就被人抢走了,好险好险啊!水千炙拍拍小胸,一脸后怕。

    原长歌带着三位侍女逛了大半天,七七八八的买了不少东西,这里的店铺和灵坊比起来极为简陋,但店铺里却扔是摆放的极为规整,衣服首饰什么的,档次居然不低,几乎都有着专买店的架势,比起原长歌以前想象中的城镇结合部的小卖部不知道高了多少档次,她看着喜欢都挑了不少,好在这些东西不贵,九洲通用货币有二种,一种是晶核,一种是通用丹药比如补灵补血聚气之类的修炼通用丹药,夏小乖的小小补血丹在凡人坊还是很有市场的。

    凡人坊从头到尾就一条街,走到就看到一间装饰的十分豪华的酒楼,上面杏黄色的幌子挑着三个大字:“天上天”

    这样气派的酒楼在凡人街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不过只要看看一就要到了平民贵族区,也就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楼了。

    “凡人间的贵族区”是离灵修区最远的一个地方,明显,他们并不想要靠近这些挥挥手就能让他们灰飞烟灭的存在。缩在这里自称自大,满足下自己狂妄的自尊心,至少能让痛苦转嫁于比他们阶层更低的人。

    原长歌一看饭店就觉得饿了,带头走进天上天。

    灵修们穿着法衣,和凡人衣服不同的时总会自带光闪闪的效果,所以原长歌一行一进来,就被献殷勤的店小二带上了最高层。

    天上天共有九层,每一层都装饰的极尽奢华,特别是第九层,真正的金子铺地银子打墙,这样的俗丽也不知道是谁的品味,但原长歌表示她倒是挺喜欢的。

    原长歌进来的时候,大厅里另外还站着几位男人,正在无声的说着什么。这在九洲是经常看到的景象,灵修们会传音入密,而凡人也多半会唇语,高声喧哗除了特别场合,一般都会被视为无礼粗陋。原长歌很喜欢这样的环境,她个人对于喧嚣地段实在无爱。

    看到原长歌几人进来,?一位青色道袍常服的男子立时迎了上来:“您好!我是天上天的主管赵辰飞,很高兴能为您效劳。”

    “我们小姐要一间包厢。”青袖赶紧上前,端着大丫头的架势道。

    “对不起,天上天九层……没有包厢。”赵辰飞愣了一下,立刻展开微笑:“这儿有几个临窗的位置,可以远眺斗兽场,景色相当的迷人。”

    青袖一噎,明明一侧有屋子有门,不是包厢又是什么?!不过这个没有包厢的意思也可以说全定出去了吧。

    止戈看了一眼原长歌,再板着脸对赵辰飞道:“带路”。

    原长歌挑了一个临窗位坐下,两侍女站在她两侧,倒是将那闲杂人的目光都挡了去。

    菜单这种东西还不存在,自有小二在一边报菜名……[一行青天一行诗]-[风吹草低现牛羊]菜名字倒都挺雅的,一句一句自成诗文!完全不知道依着这些名字会出现什么样的食材和菜色。

    原长歌道:“拣你们拿手的,不重样的来上十七八个就够了。”记得前世有一次去一家饭店吃饭就是这得性,结果她不懂行的点了六道菜,全是汤……看到上菜的时候脸都气绿了。

    赵辰飞礼貌的笑应着,退下去吩咐。

    不一会儿,菜就一道一道的上桌了。

    原长歌这才发现,凡人饭馆里的菜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丰富。

    这个时代,不管仙人凡人似乎都还停留在烤肉和水煮肉阶段,调味品主要也就是海盐和蜜蚜兽产的蜜汁、醋果和米椒!酱油黄酒这些复杂些的调味品都没有,更不要提原长歌弄那些灵草药粉做的香料了。

    加上凡人吃的肉除了常见的鸡鱼鸭虾之外,就是兔子老鼠了。猪什么的,好象并没有进入人们的生活、牛驴马之类好象都进化成凶兽了,只有灵修专营的饭店里才有。

    因为是秋天,蔬菜的种类还是蛮丰富的,不过土生土长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蔬菜并没有想象中好味,比起现代那种用化工原料调出的无上美味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就连和止戈的手艺也不能比。

    看来她穿越过来就被陷害入梦魇秘境,简直是金手指般的存在。不然她估计也只能啃啃这些凡人的饭菜了。毕竟在原嘤嘤的记忆里,她一直都是吃这些东西的。

    原长歌对着这桌菜狠狠儿的甩了二次美味异能。最近她也研究出一点心得,美味异能对于死物来说,似乎可以改变分子结构似的,让这物质永远性的变得美味一点点,而对于活物,却是有时间限制的,她现在的能力也就是能改变一个活人的气息十分钟左右,让这个人变得特别可口。上次她拿烈焰狮子犬试了试,差点没流着口水手刃了自己的宠物。

    她这美味异还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用起来完全无声无息,哪怕是止戈都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不过是原长歌拿着筷子对着身边的几盘子菜点了点而已,这一桌子热气腾腾的菜嗅起来好象诱人了一些。

    原长歌尝了尝,感觉就象自己的异能就比味精强点,好象全方面提高了食材的品质一般,入口鲜美多了。

    大概到了饭点,不多时,临窗的几个位置都坐上了客人,自有那不爱安静的点了歌女上来唱曲儿。

    原长歌一看,简直是标配,一瞎眼睛的白胡老头抱着焦尾琴被一位怯生生十三四岁的凡人美少女扶上来。

    少女身穿一件水雾绿草烟纱衣,下系白色弹墨并蒂莲子裙,身披樱草色掐牙镶边散花斗篷,云鬓插着玫瑰白银华胜,整个人姿形秀丽、皎若秋月。

    这种容貌就是青楼顶级名花也做得,竟只是在这酒楼里做一个散客卖唱女么。

    那女子上前,被那些男人言语调戏,娇怯怯站在一边,也不多言,很能引人怜惜,不多时,老者琴声响起,那女子挥舞着长袖,唱起来:“昨夜东风到海涯,繁红簇簇吐胭脂。恍疑仙子朝天罢,醉面匀霞韵更宜。欢未足,困相依。羞将兰麝污天姿。少陵可是风情薄,却为无香不作诗。”

    声音轻柔婉转,甚是楚楚可怜。

    一位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将之一把拉住,扯进怀里,放肆笑道:“乖乖儿,你是哪来的,爷可是这天上天的常客,却也未曾见过这么漂亮的小乖乖,不如跟了爷家去吧,爷的大家伙,晚上有得你受用的。羞将兰麝污天姿,羞什么羞啊,呵呵,爷绝对射你一脸不带害羞。”

    那女子用力挣扎,眼睛里含着泪,拼命转头看向众人,看到原长歌时,眼睛一亮:“这位小姐,请救救我,我愿意为牛为马,报答小姐恩典。”

    止戈眼露愤怒之色,看着那个中年男人,只要小姐一声令下,她就一剑挥过去,将这中年男人的色爪子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