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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7章 都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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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已经是天道七年,大明国内已经有点国泰民安的样子了。``西北的战争在去年秋天已经告一段落。南方的战争,同样是捷报频传。就在天道六年的大年三十,江都的各家报纸,就用加粗的红字在头版头条上登出了“南唐大胜,吴哥城落”的好消息。唐王李彦国指挥的大军,在十二月初五这一天,终于攻破了高棉王国的都城吴哥。高棉国君臣抬棺请降,昔日的南番第一强国,现在已经灭亡了!

    转日,天道七年的天道元日,又有好消息传来。在六年十一月下旬,当今圣人的兄长,英太子殿下在恒河水战中再建大功,两万大英水军以少胜多,击败了德里苏丹国的十万大军,还放火焚烧了德里苏丹的三十里水陆连营,烧掉了大小敌船一千余艘。

    据说,是役英太子的舰队一度遭到德里军埋伏在岸上的发石机轰击,英太子本人两度更换旗舰,险象环生,但是在英太子的镇定指挥之下,全体将士浴血奋战,最后还是有惊无险,取得了胜利——当然,也可以这么说,陈德芳率领的舰队中了德里苏丹的埋伏,被人用发石机打了个头破血流,但是最后还是凭着大炮犀利,钢甲坚固反败为胜了……

    总之,天竺之战离开最后的胜利又进了一步。取胜后的八国联军已经打开了通往德里的大门。而德里苏丹吉亚斯丁.巴勒班也在德里集结重兵,准备决战!

    看来天竺之战的最后胜利也快到手了。

    而大明国内的经济,在刚刚过去的一年持续走高。从新大陆、日本和天竺流入的大量金银,以及西北、南番、日本的战争,新大陆和大明西北、东北的开发结合在了一起,转化成了巨大的需求。也极大的刺激了生产。各行各业都显出了兴旺的迹象,就连去年不大景气的南方农业,也迎来了一个不错的年景儿。虽然粮食价格依旧低迷。但是棉花、蚕茧、茶叶、黄豆等经济作物的价格都在上升,让大部分的江南农人都得到了不错的收益。

    江南的读书人现在也开始适应这个对他们来说不算太好。其实也不算太坏的新时代了。传统的科举上升的通道虽然没有了,可是新时代给读书人的出路反而更为广阔——哪怕这些读书人并不打算去天道书院这一类的新式大学进修,也不打算放弃求官的梦想改行从商,机会仍然大把大把的摆在他们面前。

    且不说去考个从低级事务官(事务官也能上升,只升不到政务官的位子上)做起的铁饭碗儿,就说那么多的藩王封君,现在都需要能帮他们做事的臣子。只要不怕路途遥远,不惧风高浪急。又肯从门客家臣开始做,现在没有病死战死的,大多已经出头了。不是在南唐、南夏做官,就是在天竺当特等婆罗门。而且这条门路现在并没有消失,即便错过了上一波升官发财的机会。现在还有南北明洲大分封的好戏,消息已经在江都城中传遍了,光是北明洲据说就要封十六个国!这做官的机会还会少得了?就看你有没有胆子去了。如果没有胆子去明洲闯荡,那就更没有造反的胆子了。

    不过在大同党造反派刘升看来,去明洲闯荡和造反,其实是可以合二为一的。

    刘升现在是一名讼师。他是去年从北京政法书院法务速成班毕业的。所谓速成班,自然学制教短。他是天道四年考进去的,天道六年毕业。只念了短短两年。不过他还是考出了一张讼师牌照,成了眼下大明帝国内为数不多的持牌讼师之一。

    拿到牌照后的刘升,并没有选择留在北京,而是南下到了大明帝国的经济中心江都,和几个同样有大同党背景的儒生合伙开了个讼师行。由于那几个儒生都没有上过政法书院,对大明律法也不是很懂,因此都没有考出讼师牌照,接不了什么大案子,也不可能给商行当顾问。因而。这所讼师行就以刘升为主,名字也叫“刘升大讼师行”。

    持牌大讼师的收入真心是不低的。别看刘升只是个才入行的新人,上了裁判所心里直发慌。但是他的《民法》和《商务法》的功底很扎实。起草的买卖契约非常工整严密,可以说是滴水不漏。

    凭着这个本事,很快谋到了几个商行法务顾问的差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商行,就是几家放高利贷的小钱庄和当铺。根底都是江南义门,虽然破落,但多少还有些底子。别的生意做不来,就是放高利贷毕竟内行。于是就把余下的家底都拿出来开办小钱庄和当铺了。

    而大明帝国前几年颁布了《钱庄法》,对高利贷是有所限制的。年利率不得超过60%,否则就是违法,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本息!

    不过法律这么规定并不等于就没有高利贷市场了,也不等于放高利贷的小钱庄和当铺找不到空子钻。对于刘升这样的持牌大讼师来说,让借款契约符合《钱庄法》根本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经过他的手定出的契约,无论真实利率多高,都不会招来司法上的麻烦。

    凭着这个本事,他每个月都不用上裁判所出庭,就能有50贯以上的收入。在江都,绝对算得上高薪人士了。最近还向和他有业务往来的一家钱庄借钱(当然不是高利贷),在扬州买了所宅子,准备把家乡的老娘接来享福。

    这样的日子,对他而言其实也算不错了。如果不是有个倒霉老爹被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逼死,他肯定是大明天子的拥护者——一个月轻轻松松就50贯,一年入账600贯。这样的收入在宋朝那会儿,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可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啊!而且,不仅有父亲的仇,还有恩师的仇恨呢!

    那么多的仇。他刘升又怎么能都忘记了,只顾自己过好日子呢?要是这样,他还算是人吗?

    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在等待机会。现在,终于被他等到了。

    “升之。你看这个城市开发公行的法律风险怎么样?”

    当应龙当的翁大老板把他招到扬州城内的大宅子里面说起明洲“股份制城市”的事情时。刘升的心头那个激动啊!

    机会啊!大同党的机会终于来了!大明国内是陈德兴的铁桶江山,可是北明洲那里天高皇帝远的,而且还搞什么自治,若是大同党人跟着去了,还不轻而易举能掌了权?到时候就算不能反攻大明,也能在北明洲建国……

    “翁先生,这是机会啊,大大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啊!”

    刘升看着眼前这位四十多岁。面目温雅,气度也颇为不凡,不似商人,倒像个大官人的翁大老板,给出了异常肯定的回答。

    “机会?”翁大老板眉头微皱,仿佛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升之,老夫不是问你这个!老夫是问你律法上的风险如何?”

    这个翁大老板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钱仿佛有的是,胆子似乎又特别小,最怕犯王法。花钱请了个法务顾问后。似乎做什么事情都要把顾问请来问一问。

    “法律上的风险?”刘升似乎不大明白。“翁先生,您是指哪方面的?”

    “老夫若去北明洲,自是要带些族人、仆役。能让他们人人带枪上船吗?”

    “哦,根据大明的《枪械管理暂行办法》,持枪是要凭证的。”

    大明不仅有持枪证,还有持炮证!前者是发给个人的,后者是给船行的。

    刘升笑道:“不过明洲那边并不受《枪械管理暂行办法》管理,那边并没有什么规矩……”

    “怎么能没有规矩呢?”翁大老板连连摇头。

    “翁先生,如果您想去北明洲的话,晚生可以做您的代理,去和上面讨论这事儿。”

    刘升和这位翁大老板打了几个月的交道。知道对方有点怕官。对此他很有点不大理解。大明的地方官没有那么可怕,翁大老板有士绅牌的。做事情又小心,那些地方官拿他没有什么办法的。现在。可不是大宋那会儿了!

    “好好好,就由你代表老夫了。”翁大老板点点头,“代理费好商量,只要你能帮老夫谈下来。”

    “翁先生,那您有什么要求?”

    翁大老板点点头,道:“北明洲的城市得有法可依,先有规矩,后成方圆。若是自治就该有一部《自治法》,市议会怎么产生,任期多少年,有什么权力,都得说清楚了。市民的权责也要有法可依,先立法,再移民。而且,这个城市建设商行也要有部法律来管着。”他顿了下,摸着胡子笑道:“这些个都有了,老夫就能放心去北明洲发展了……”

    原来这位翁大老板是要去明洲发展。刘升心中有些疑团浮了起来,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离家数万里去明洲?仿佛还要举家举族搬过去。恐怕这位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过去,只有去了明洲才能过上安心的日子吧?

    ……

    “我是圣人的入室弟子,是来伺候圣人的,你们快让我进去!”

    “听见没有!我是圣人的入室弟子,是三弟子忽秃伦,我是来跟着圣人学道的!”

    江都大明宫正门外面,这个时候正聚集着一群小道人。说是“小”,其实是年纪小,个头不小。几个人人都是五大三粗的体格。领头的是个又高又壮的小道姑,还背着个大包袱,牵着匹马,马鞍上还挂着两张弓,两匣箭,两把横刀和一副皮甲。手上还拿着一块有“明王令”字样的令牌,冲着守门的近卫军嚷嚷。弄得几个近卫军都有点哭笑不得了。

    “明王令”他们当然认得,凡是天道使都有一块的。凭着这块令牌的确能随时出入宫廷。

    但是不能带着那么多武器入宫啊!又是刀子,又是弓箭的,你这是想干什么?

    而且,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怎么会有“明王令”这种宝贝的?除了天道使,这令牌只有紫衣道姑大谷爱才有。可谁都知道那个女人可是侍奉大明圣人的……

    “我就是来侍奉明王的!和大谷老师一样!”

    道姑拍了拍胸脯,大声道:“我是明王的三弟子,是入室弟子啊,自然应该伺候在明王身边!要是明王见不着我,你们担待得起?”

    说的跟真的一样!

    守门的近卫军军官也吃不准,这个子高高的小道姑却有几分姿色,而且还鲜嫩得很,说不定真是圣人的新宠呢?

    而且“明王令”验看过了,倒是真的。不过上面的名字他们都没听过,是忽秃伦。仿佛是个蒙古人,也不知道什么来路?或许是宝音娘娘的亲戚,被宝音娘娘引荐给圣人的?

    守门官不敢耽误,连忙让人去通报,还陪着笑脸让一群五大三粗的小道人进了大明宫大明门内的候见房,还上了茶水点心,让一帮半大小子和小妹耐心候着。

    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道姑,自然就是海都汗的宝贝女孩忽秃伦了。历史上就是个让人头疼的人物,这个时空被她老爹送来了大明,在江都南天道宫传法院和北京北天道宫传法院念了几年书。

    书念得还不错,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天道教的三大经她也能倒背如流,而且每次辩经都头头是道,总能把对手驳倒。因此在一帮蒙古来的同学中很有威信,虽然年纪差不多是最小的一个,但却是个大姐头一样的人物。

    而今天,她不知道吃错什么药。突然向她的同学宣布,她不准备上传法院中学了,而是要去侍奉自己的老师,也就是明王陈德兴本人!

    因为,她已经是明王的入室弟子了!身为入室弟子,伺候老师是天经地义的。而且,在传法院学习天道教教义哪能跟直接跟明王本人学习相比?

    于是,一帮子“小学生”今天就集体翘了课,一块儿来送忽秃伦入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