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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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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衣裳,有了银子,这原本看起来阴森森的洞穴也变得随意安逸起来,所以王甜甜也有了往细致方向开始为自己谋划的意思了。将打来的野鸡用芋头叶子包了,再将泥土裹上,放到一边火堆上烤,王甜甜自己却坐在了一边,将这出去之后观察下这附近的地形画了出来。

    特别是绝情谷出口的那溪水方向一直到山下镇子,城市的几条小路,更是清晰可见,毕竟有裘千尺的记忆在,这些事儿固然过去了几年,却依然不会忘却。就是这附近的山林河谷都一一标注的分外分明。

    按理说,在这洞穴内吃苦受罪这么多年,几次生死中徘徊,这出去了第一件事儿就该是立马杀过去,先把公孙止给处理了,然后霸占了绝情谷才对。可事实上王甜甜却没法这么利索的做。

    原因也很强大,因为公孙绿萼,那个让人又爱又怜的女孩子,如今她的女儿,一直以来她觉得最是让人心疼的女孩。

    书上说她清秀美丽,身材丰满,善良多情,而从整个故事中细细的去品味,又能感受到她的痴情、她性情温和、善解人意、颇识大体的一面,这就是个与世隔绝中长大的,像是一张白纸一般的女孩子,单纯的对所有人,所有的事儿都付出所有的赤诚。

    从最最开始,初识杨过便倾心于他,那是所有花季少女免不了的梦,哪一个女孩子没有做过这样的梦呢,有一天有一个意中人就这么突然的出现,英俊,温柔,有趣,几乎是包含了所有少女对于意中人的幻想,更不用说杨过这样言辞最是会讨人欢喜的人了,这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到了后来,当公孙绿萼知道,这个她看中的男子,已经有了心上人,自己再没有了希望,便是两女侍一夫都是奢望,根本插不进杨过和小龙女之中,立马她善良的抛开了自己的那一点小心思,开始同情他的遭遇,全心全意的为了杨过着想,甚至不惜瞒着父亲,偷偷相助他和小龙女。这样的善良,这样的懂得为别人着想,这样的有成人之美的品行,要说她不是个好女孩,只怕所有人都能为自己的言不由衷愧疚不已了。

    她明辨是非,即便是面对自己的至亲,依然能为救杨过去偷绝情丹,甚至不惜与杨过一起被打落深潭,怎么能不让人心疼她,爱惜她,而这样的同甘共苦或许也是她一生最最美好的时候了,更不用说因为这一次的劫难,她还重见了母亲,虽然是又喜又惧,却好歹不再是没娘的孩子。

    可惜这世上似乎总让善良的人为难,命运也没有给这个好女孩最美好的安排,恰恰相反的是,让她在最短的时间里,看到了这世间最最难堪,最最丑陋的一幕。即便因为深爱杨过而不想勉强他,她断然拒绝了母亲向杨过的逼婚的大好机会。免去了一场风波,却还是要亲眼见父母相残的惨剧上演,作为子女,或许这才是她最大的苦,所以她心灰意冷,后为给杨过换解药而自杀,香消玉殒。或许在当时,这女孩已经把死亡当成了一种解脱。

    公孙绿萼是悲剧的,她十八年与世隔绝,头一次接触外头的人和事,却在转瞬间让她所有的信仰崩塌。她没见过什么世面,自身又没多大优势,连她自己都知道,就是程英、陆无双,“他们的品貌武功,过去和他的交情,又岂是我所能及的?”更别说是小龙女了,所以她在爱情上很是自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

    在相思成空,万念俱灰之下,偏偏又发现,有如此卑鄙的父亲,如此古怪的母亲,父母之间,犹如生死仇敌一般,有你无我,把她加在这当中。好生的为难,一来二去,自然也就产生了一些颓废的心思,只感觉活着还有什么生趣?悲剧不可避免了。

    有了这样的原著脉络,王甜甜自然不想在重蹈覆辙,让这个可怜的,可爱的女孩子再遭受这样的苦难,甚至有那么一点心思,想要全心全意的呵护这个女孩,想要把她那纯洁的,犹若稚子一般的心性保存下来。

    想要做到这一点,那么势必杀公孙止这样的事儿是不能当着这孩子的面进行的,若是做的妥当一些,便是知道也不能让她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孩子活在美梦里。

    而想要不让公孙绿萼知道其实并不难,那就是在绝情谷外头把公孙止给杀了。那公孙绿萼自小就没有出过绝情谷,只因为公孙止的一句话,说外头乱的很,就把这个孩子死死地困在了原地,倒是公孙止,每年总有那么几个月会出来走动,不然也不会在外头遇上走火入魔的小龙女了不是。

    至于杀了这公孙止之后?那自然是去绝情谷了,要说这绝情谷其实真的是个很不错的地方,虽然这里头除了情花,似乎没有什么出产的东西,更不用说来个种田文,自给自足了,可是这隐蔽性确实是最好的,说句不好听的,就是那天蒙古人真的杀进来了,她也不用担心了,几乎是没人能找得到地方。

    想想那进去的道路,九曲十八弯,还尽是溪水曲折处,没有人领路,十有□□会迷了方向,这就给了里头的人太多的保护了,而这山谷里,石头造的房子,大大小小上百间,能住下的人自然不少。花园,溪水,山清水秀,无一处不是修身养性的绝佳之地。

    虽然对于公孙止这个小人很是不齿,可是不得不说,这公孙家流传下来的朝食花,渴饮露的规矩,还是很有派的,很能糊弄人,让这一方天地也沾染了几分道家清净的气息。王甜甜都想好了,等解决了这公孙止,她还是带着那可怜可爱的闺女继续在这谷中住着。免得在外头沾染什么是非,不说别的,单单是一个黄蓉什么的,就和裘千丈有不小的恩怨,惹了人来,只有给自己找麻烦的份,她可不觉得自己能打得过她。

    胡思乱想中,那火堆已经开始熄灭了,王甜甜立马快步过去,将那还有些烫手的泥团子拿了出来,刚准备动手将鸡弄出来,好饱餐一顿,就听到洞口似乎传来了声音,隐约中有人在喊话,而且还是什么防火之类的。

    王甜甜立马脸色一变,忙放下了手里的东西,攀着身子,飞快的往洞口而去。才一露头,王甜甜分明就闻到了一股子血腥气。忙往四处一看,就从那她原本挡着洞口的大石头附近看到了一滩血迹。

    忙把整个人往外一窜,来到那血迹边上,就听到那靠在石头上的黑衣人用她前一日还听到过的声音对着她说道:

    “还真是有用,我还以为你哄我来着。”

    语气中淡淡的调侃真是有些让王甜甜傻眼的意思了,怎么和前天差这么多?这是一个人?不过这会儿不是讲究这个的时候,安全才是大问题。

    “可有人跟踪?”

    王甜甜第一次在阳光下看着这个曾帮助过她的男人,这才发现,这人其实年纪不小,怎么看都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只是声音听着年轻而已,脸上棱角分明,可五官却很是寻常,让人一眼望去,就在没有细看第二眼的意思,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形象,才能做得那样隐秘的差事吧,再看这靠在石头上的身形,虽然一时半会儿看不出身高来,可这好歹也能看的出骨架子不小,只是形容有些瘦弱,更像是一个文人的样子。

    原本应该是黑色的衣裳肩头有一大块的血迹,就是腿上也有刀痕血口,伤的可不算轻,偏那人嘴角居然还带着笑:

    “一时半会儿怕是找不到这里的,我布置了迷阵,只是没想到,你让我找过来,居然是这里。”

    说话间还往那巨石后面扫了一眼,显然也是没想到王甜甜居然会从那石头后面直接蹦出来,就他这脑子这会儿也已经意识到,这石头后面只怕是有什么洞口之类的了。

    王甜甜这会儿没工夫和他废话,她还要在这地方住些日子呢,可不能因为这么一个外人,就把这地方暴露了,别人知道这里或许没什么,可是要是让公孙止的人看到了,十有□□能联系点什么出来,那才是□□烦。

    “还能动吗?赶紧下去吧,那里有绳子,我把这地方收拾一下,血腥味最是麻烦。”

    那人也不含糊,立马就晃了一下身子,扶着石头站了起来,一个转身,动作还算是迅速的就在石头后面消失了,而王甜甜立马将这石头附近带着血迹的泥土石块什么的几下里往山岩下扫去,双掌叠出,内劲迸发,几下子,就讲附近的血迹都扫落到了山下,那边有树林野物,只要有一天的时间,就能被无数牲畜将这气味掩盖。

    再用树枝之类的将这地方重新扫上一遍,遮掩了足迹,撒上一些青苔树叶,这才算是彻底遮掩完结,随即,她又去了山下树林中,又打了些猎物,这才重新回到了洞中。

    等到她顺着绳子安稳的落地的时候,看到的却是那个汉子居然就那么大大咧咧的在她的睡袋边上做着,手里捧着刚才弄好还没有打开的叫花鸡,打开来吃的正香,心下有些好笑,这人倒是不客气的很。

    “俗话说六月的债还的快,我倒是没有想到,这还真是让人说着了不过是两日的功夫,就轮到我还人情了。”

    说罢也不在啰嗦,自己还没有吃饭呢,忙把剩下的那一只野鸡也一并处理了,又将刚打猎到的东西放到一边存着,准备当做晚饭。

    “原本以为你说的这地方,是随口说说的,我还真是没有当真,不过是正巧跑到了附近,想着试一试而已,倒不是没想到,这里还别有天地。果然是藏身的好地方,对了,那岩石后头,我怎么瞧着有哪些猛兽?你怎么没处理了?看着也不像是不能啊。”

    显然这人一下来,就已经将这洞中的四处都查看了一下,是个谨慎的性子,只是如今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也显示了他坦荡的心思。王甜甜听了,微微一笑,可有可无的说道:

    “那是有人养的,你住着就知道了,每日有一个时间有人丢肉给这些东西,若是全杀了,必定让人察觉,还能这么安生的在这里栖身?先吃你的吧,这里能好歹能挡风,有溪水,还能生火,总比外头强些。”

    一听是有人养的,那汉子眼神一闪,盯着王甜甜看了看,又看了看一遍的枣树,绳子,还有那睡袋,想想当日晚上看到的,闻到的王甜甜的样子,立马知道了些什么,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

    能知道这是人养的,那么这里必定是已经住了很久,而那日遇上的时候显然就是刚脱离什么险地的样子,在加上这下来的时候,他看到的那山壁上的石坑,匕首,那里还不明白,只怕这女子就是被人从哪个养鳄鱼的地方丢进来的,而上方的洞口才是脱困的所在,而那石坑分明就是一步步往上攀岩的证据。

    想到这些,对着这个正在收拾火堆的女子倒是多了几分的不忍和同情,没想到这还是个可怜人。

    这会儿他其实也是头一次细细的打量王甜甜,那日晚上是什么都没有看清,光顾着那味道,以为是丐帮中人了,如今在看,湖绿色的长裙,鹅黄色的比甲,月白色长袖,乌压压的头发,梳成简单的垂髻,上头只有一只碧玉簪子插着,怎么看怎么干净利索,容色也颇有些清丽,加上那身手很是矫健,这样的一个女子,怎么看也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倒是有些武林世家闺女的样子。

    这样的女子,居然受了这样的折磨,这里头怕是别有一番故事,只是他和王甜甜自觉不过是平淡之交,连相互名字都不晓得,能相互帮上一帮已经是难得,没有再多嘴,问些不该问的事儿的理由,所以即便心中已经有了太多的揣测,却什么都没说。只是随口又说起了别的。

    “这地方确实不错,只是可惜,若是下雨确实不成的,连个躲雨也难。”

    这个说法倒是不错,王甜甜也不知道在这里淋了多少次雨,每一次都只能往那靠近鳄鱼潭的岩石边靠,尽量的避开,好在如今却是不用了,她这一次出门可不是白出去的,很是弄了些东西来。

    所以听到他这话,就笑了一下,随即将刚吃完的叫花鸡残骸收拾了一下,洗了洗手,从一边堆放着东西的地方,拿出了好几根前日带进来的粗壮树干,还有昨日准备的毛竹,还有一大块油毡布,在枣树对面,远离小溪的地方开始搭建起来,看的那汉子目瞪口呆。

    学武的人比寻常人做事儿都要利索,最起码她们力气总比寻常人大些,所以即便王甜甜只是个女子,却很快就将毛竹用匕首劈开,像是做栅栏一般给自己圈了一个一人高,一边留口,小屋的围墙出来,又利用最高的那个树干顶在中间,油毡布在顶上一遮,生生搭建了一个像是蒙古包一般的帐篷,随即又把自己的睡袋,梳妆匣子放进了那帐篷中,用包袱皮做了个半截的门帘,算是给自己弄了一个小窝。

    随即看着那还有些没回神,愣愣的看着自己那小窝的汉子想了想,又将备用的一块油毡布拿了出来,用剩余的毛竹也做了栅栏,只是因为竹子少了些,缺了一边,便索性围在了枣树边上一块空地中,将枣树权当成了一面墙壁用,一般无二的做了个小屋,还怕不够稳固,另外拉了一根绳子,扯到了枣树上,算是给他也搭了一处算是能处理点*的所在。

    倒不是王甜甜省事儿,而是这会儿油毡布,毛竹什么的确实不多,若是再要,就要去山下镇子上采买,或是去山下砍伐,实在是不方便,再一个地方实在是小了些,想要弄得大些也没多余的地方。想一想就知道,总计不过是百十平米的地方,中间还有小溪,还有日常活动用不到的五谷轮回之所,还有枣树,芋头,剩下的还能有多少?

    唯一还好的就是,这洞穴中间空隙还算是大,靠着石壁一边一个还能凑合,最要紧的是,这两处帐篷中间还正好隔着王甜甜种植的芋头,虽然不多,长长的枝干叶子,也算是稠密,如此一来,即便是这方寸之地,也算是有所遮掩,不至于一醒来就面面相觑了,能省却不少的尴尬。

    “好了,有了这个,下雨也不用怕了,最关键是,这会儿你也好到你那棚子里,给自己换药了,这人的血可就这么一些,流光了可就白救你了。”

    下来这么久,那人居然还能只顾着吃,不知道清洗伤口,上药什么的,王甜甜真不知道这人是傻子还是规矩太多,难不成还担心自己偷窥他不成?算算时间,从吃午饭起,到如今她连帐篷都搭建了两个,都要吃晚饭了,也没有见他动作,也怪不得王甜甜询问。

    听到她这么说,那人到是苦笑了一声,很是郁闷的说道:

    “哪里是我不想,不过是逃过来的时候,贪图方便,这随身的东西都放到了另一处隐蔽的地方,这会儿身上除了这一身破烂衣裳,可是什么都没有了,那里还有什么金疮药啊。”

    他这一说,王甜甜倒是一愣,那个小说里的那些武林人士,不是随时随地都能拿出伤药的嘛,这会儿自己这算是遇上了一个异类不成?不过转念一想,小说是小说,自己既然穿越过来,那么自然也该知道,这已经成为了活生生的世界,自然也和现代一眼,什么样的情况都能遇上的。

    救人救到底,王甜甜想了想,转头去了自己放包裹的地方,装作翻东西,实际上却是从系统中买了一罐最普通的金疮药,这东西最是便宜,而且以后自己也可能用的上,在加上又是刚发了一笔,这会儿王甜甜倒是也算大方一次了。

    “那,给你。用好了还我啊,我就这一瓶了。”

    随手丢了过去,那人接了,打开一闻,立马笑了起来。

    “好药,比临安王家铺子买的还妥当,怕是那个门派自用的货色了,多谢了。”

    恩,这最普通的还这么好?那么这算是系统出品,必属精品的保证?想想自己的短筋续骨膏似乎也药效不错,王甜甜总算是意识到了自己这里头的东西物超所值的价值了。

    一个人和两个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比如现在,王甜甜在自己的帐篷中放置好东西之后,就开始收拾那些原本堆在一处的琐碎东西,毕竟这里如今住着两个人,这些个杂物在占用地方就有些拥挤,还不如收拾的紧凑些。

    将一口从不知道哪一家顺来的铁锅在原本的土灶上架好,王甜甜转头又去了另一边的鳄鱼潭中抓鱼,如今她身体好了,身手利索,加上鳄鱼又少了两只大的,行动起来自然更加方便。即便是在鳄鱼潭中清洗,那鳄鱼摄于她的枣核钉,也不敢妄动,即便是畜生,也是知道危险的。

    点起火,煮起鱼汤,王甜甜只觉得口中都有些唾液在流,这样的热乎乎的汤,有多久没有吃过了?即便是有了火,有了吃食,这些日子以来,也多半是吃些烤的东西,实在是馋坏了。

    只是一想到这边上还有另外一人,一想到自己这馋样让人看了去,她还是有些不自在的。忙回头,想去看看那人在何处,不想一回头,正好看到那人正脱了外衣清理伤口,忙转了回来,眨巴一下眼睛,随口问道:

    “我去那宅子是去江湖救急,你又是做什么去的?看着到像是个探子。”

    “可不就是探子,我是吃赏金饭的,上头要什么,我自然是去取什么了。”

    赏金这个词,在很多历史上都有,而在宋朝更是常见。一来是这宋代文强武弱,导致了这衙门中武职的人不多,即便是人丁足够,人手充足,也多半武备不修,战斗力有限,这样的情况下,有些什么江洋大盗之流,就只能靠着悬赏来捉拿了,而到了这武侠世界里更是如此,那些江湖中人武艺比寻常的兵丁,捕快不知道高了多少去,就算是有效忠朝廷的武人,也多半是在一些什么禁军之流中谋生,寻常衙门是难以请到的。

    如此更是加重了这些衙门中的官宦对于赏金猎人的依赖,有什么采花大盗,什么绿林黑道的大拿,想要捉拿,十有□□都是这些人干的活计,而能做这赏金猎人的活计的武人,在江湖中基本上是属于游离在官府和武林中间的那一类,这样的人武艺不一定是最好的,多半都在二流中晃悠,也没有多少大的产业,甚至不大可能是什么世家大门派出身,家境多半都不怎么好。

    俗话说,这穷文富武,学武最是需要银钱,只是这一类人一般自有底线,从不会随意用偷盗来满足自身的金银需求,而是用自己的刀剑功夫,从正途挣钱养家,把这挣悬赏当成了职业来做。

    关于这一点,王甜甜从裘千尺的记忆中也是能找到一二的,说起来这铁掌帮最早也是这样起来的,只是后来人员多了,又增添了不少的产业,慢慢的才发展成一个门派。

    “原来如此,这一家子是给蒙古人运送铁锭的,那么想来你这也是为了搜集证据?”

    有些好奇他到底是取了什么,反正自己也不会坏了人家的事儿,所以王甜甜很是直接就开口问,也不怕犯了什么忌讳,那人听了果然不在意,只是那笑容有些淡。

    “若是证据倒还好些,遇上这样的人,我便是拼了命,也会去做,算是给大宋尽一尽心了,可惜,人家上头的大官,要的是这一家子从金国皇家弄来的一样奇珍,一尊金塔,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用处,居然到了这样的人家手中,又被人知道了去,自然惹人眼红,有人不想毁了自己的名声,自然请了我们这样的人出手。”

    说起这个,他显然很是有些不忿,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既然吃了这一碗饭,自然要听官府那些官员的话,他们出钱,他就要出手,算的上是买卖公平了。在一个这一家子也不是什么好人,取了他们家的东西,他倒是也没有多少负疚感,只是感觉这些大宋的官员有些贪婪无耻罢了。

    “好在我也没有让这一家子汉奸好过,临走的时候,将他们家的一处库房又烧了一遍,连着几日,大火不断,还让人引了些传言,说是做了恶事,上天警示,估计这会儿这一家子正惶惶不可终日呢。”

    “咦,你既然做的如此利索,怎么还伤了?”

    “还能是怎么的,准备离开的时候,遇上了高手呗,也不知道是那一路的伪君子,居然和这一家子还有些关联,相互认识,不但毁了我的算计,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要为民除害。纠结了好些人,又是长弓,又是暗器的,这才吃了亏,什么为民除害,保护私利才是真的,一群人哼!真是不知所谓。“

    说道后来,那人嘴角都憋了不知道几回,王甜甜听了倒是心下一动,想到了那日听到的和那老爷说话之人,只怕就是那人了。

    “先养伤吧,有什么不忿的,以后找回来就是。“

    几块芋头,一碗鱼汤,加上后来烤的野兔,这就是两人的晚饭了,可惜王甜甜只准备了一副碗筷,所以那人不得不用树枝当筷子,喝汤也只能是等王甜甜盛完,他直接端起铁锅当碗用。

    两人吃了这么一顿,似乎相互之间熟识了不少,只是到了如今,依然没有相互通报姓名,王甜甜是因为自己这裘千尺的名字实在太有特色,怕是人家一听就知道自己是谁,而那一个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好在王甜甜也不是那种喜欢寻根究底的人,不说就不说好了。

    清理了东西,王甜甜又起身去了洞顶一次,这一次不是为了别的,倒是为了五谷轮回的事儿,有了这么一个男人在这山洞中,她是怎么也不肯在这原来的地方上厕所了,情愿去外头凑合。

    等到清理完毕回来,只见那人已经在自己的小窝里躺着了,王甜甜眼珠子一转就知道那人必定是生怕自己尴尬,这才用这样的方式回避。心下倒是对着人感觉又好了几分。回身去了自己的蒙古包,准备睡觉,也就是这个时候,猛地发现,好像忘了一点,那人没有被子不说,连铺在地上的东西都没有,似乎有些不妥当,倒不是她乱好心,而是这地上不是土,就是石头,虽然没有蛇却还有虫蚁,这样躺着,那伤口必定会感染,如此一来,这伤势怕是越发的不容易好了。

    想到这里,忙将自己那一叠的衣裳中寻了寻,寻摸出一个夹层的大氅来,看着像是女子春秋天用的,往那汉子的小屋递过去。

    “那,给你,垫在地上,好歹能遮住伤口。“

    那人果然没有睡着,听到她的声音就是一个抬头,看着这粉红色的大氅,嘴角忍不住抽了一抽,这颜色,还真是那个啥啊!不过确实需要,所以他也不扭捏,直接拿了过来。

    “多谢,这次欠的人情可比上次你欠的大些,有事儿说一声,总要还上。“

    咦,倒是个讲究人,王甜甜原本还没往这方面想,如今他这一说,忍不住眼睛就是一亮,正好,对付公孙止的帮手有了。

    “放心,自有你换上恩情的时候。“

    这汉子在这洞中住了足足五日,每一日都要清洗一次伤口,吃的也都是王甜甜弄过来的东西,或许是已经做了承诺,会还上恩情,所以他这吃的,用的,很是没有负担,甚至还埋怨说是这光有肉,连点米饭都没有,把王甜甜气的有些发笑。

    不过也正是她这么一说,倒是把王甜甜的馋虫也勾了出来,忍不住真的去了山下一次,选了一个离着绝情谷最远的镇子,买了一袋子米,另外还买了些青菜豆腐,又添置了个锅,碗之类的东西回去。简直就像是搬家置办家当一般。

    这也是她如今身上有些银钱,不用自己商店里出抛费,而这银钱来的也容易,这才能这样的大方,不然估计是想也别想了。

    有了这么些东西,两人都是好生痛快的吃了一顿。吃完饭,那汉子猛地问道:

    “你多久没有这么吃饭了?“

    “五年。“

    王甜甜一愣,最终还是老实的回答,只是那垂着的眉眼,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表情来,而那汉子则是眉头一挑,脸上难得露出了几分戾气。

    “五年啊,时间够长的,看样子,我这还恩情就出在这上头了,那对头厉害不?“

    那戾气似乎不过是恍惚,就在没有了踪影,相反倒是后来的问题问的有些痞赖的味道了,王甜甜也不在意,嘴角一翘,很是随意的说道:

    “放心,不会太扎手,若不是我没防备,哪里会着了道,只是担心他身边有旁人,才想着你援手的。“

    既然说了她自然也要说个明白,确实她想着找这人联手,为的就是这个,她不怕公孙止,那家伙若是功夫比她好,当初也不用利用迷药了,只是担心有人走漏了风声,到时候让闺女为难而已。

    “这就好,等我交了这一次的差事,就过来找你,人情这东西,越欠越麻烦,早点帮你解决了,我也安心些。“

    谁都不是笨蛋啊,不过是一个问题,就能看出这么多,人才!王甜甜点了点头:

    “这就好,我就在这里等你,大概多少时间?“

    “一个月吧,放心,我金算盘齐恒,说话最是算数。“

    这是自报名号了?这也算是给了王甜甜一个信息,好让她安心,不至于怀疑他一去不返。江湖中人一口唾沫一口钉,那也是有先决条件的,最起码你的名号要让人知道,有让人信任的基础。所以这事儿做的,还是很磊落的。

    “好,你回来,我和你细说。“

    王甜甜还是没有说自己的名字,那齐恒眉头又是一挑,立马知道这人怕是江湖中有些名声的。点了点头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