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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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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最热的时候已经过了,日头不再像来时酷热,临海的微风有一阵没一阵地吹着,周身渐渐感到丝丝清凉。

    谢平之絮絮说起往事,“……我在澳门一直呆到六岁,后来就被一家人收养了,就是我的养父养母,现在他们定居国外,我独自在国内……”

    听完我“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一时也不知道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回应才能既让他觉得“我很高兴你和我讲这些”,又不让他觉得“我是可怜和同情你的”那一种关怀。

    我还没想出来,谢平之却缓缓说:“对不起,或许我不该跟你说这些,让你想起伤心事。”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百度告诉我的,蔡寻芳的父母在她高中的时候因为意外双双去世了,所以她入行早的故事,原也是个可怜人,于是又“嗯”了一声,“没关系……”

    我想,或许之前谢平之和蔡寻芳走得近的原因有一部分就是两人有点同病相怜的缘故吧。

    气氛一时沉寂了下来,我们两个人沉默地朝前走了一会儿。

    这个地方因为比较偏僻,临海只有一条极盏的小道,当迎面正巧开过来一辆仿佛是三轮车却又带马达的车辆时,这条小道就显得更为狭窄不堪了。

    身旁的谢平之突然加快步伐,朝前迈了一步,左手轻轻握过我的右手,将我挡在身后,三轮车轰隆隆地与我们擦肩而过,我突然有点感激这辆不知是该划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三轮车了。

    谢平之的左手握着我的右手,掌心传递着温暖,指腹上有常年练琴拨弦留下的茧子,我很害怕我忽然加快的脉搏会被他察觉,刚想撒手却又被他用力一握,就这样手牵手一路走到了海岸。

    矫情点儿来说,我此刻的心情就像是心里忽然开出了一朵花,这种美妙的情绪几乎把我淹没。

    直到我们到了海滩上坐下,谢平之仍旧婆娑着我的手掌,一点儿要放开的意思也没有。

    我望着面前不甚碧蓝的大海,心情依旧甚好,他却突然说:“米易叫你芳芳,齐老叫你小蔡,我还听有人叫过你寻芳,我不想叫你蔡寻芳,也不想叫他们用过的名字。”

    我心道没想到你这么傲娇,想了一会儿才答道:“你可以叫我亮亮,以前我家里人和朋友都这么叫我。”

    谢平之听完挑了挑眉却没答话,复又低头婆娑我的手指。

    隔了好一会儿,忽然浅笑起来,他的眉眼低垂,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嘴角的弧度恰恰好,一字一顿地重复道:“亮亮……”

    那又低沉又温柔的语调瞬间把我的小心房击毙……

    不过,大哥,你的表情可不可以不要那么闷骚又可爱啊……

    一整个下午,风和日丽,我们坐在海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米易打电话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电话那端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与海滩的静谧两相对照。

    米易扯着嗓子吼道:“芳芳,我和几个朋友在兰桂坊的rose bar,你也过来吧。”

    因为他那边的背景音乐太过嘈杂,我起初听成了“肉丝吧”,还在想什么地方名字竟然这么脱俗,直到米易又吼了一遍“rose bar”,我才算听了个明白。

    他嘴里的朋友应该就是他之前说过的圈儿里的熟人,这一趟我自然是要去的。

    一旁坐着的谢平之估摸着也听到了电话里米易的吼叫声,待我挂了电话也站了起来,看那架势仿佛是要和我一起过去。

    坐上出租车以后,我开始冥思苦想阻止谢平之和我一起去的理由,一来我并不想让太多圈儿内人知道我和他在一起,二来,我深信“见光死”的真理。可惜,想了一路都想不出那一个委婉又不破坏气氛的好理由。

    出租车径直停在了酒吧门口,抬眼就看见门前那一朵闪着红光摇曳的玫瑰,车外人来人往,酒香迷迭,处处皆是纸醉金迷的气息。

    谢平之率先下了车,我紧跟着也下了车,他停下脚步回头伸手拉我。

    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福灵心至,当下蹲了下来,假装整理裙角,避开了他伸出来的那只手,然后迅速起身,快走了两步,跃到了他身前,还不忘催促道:“米易该等急了。”

    五彩尼龙灯下,谢平之收回了伸出的那只手,脸半隐在光里仿佛还是笑了一下,答了一声“好”。

    我暗暗地吁了一口气。

    进到酒吧里,音乐声铺天盖地而来,震动着人群和地板,有人在舞池里群魔乱舞,有人在吧台前孤单买醉,众里寻他千百度,我才瞄到卷毛竟然坐在墙角处。

    那是一处多人卡座,七八个人坐在里面,走到近处才发现,桌上已经摆了好几个空酒瓶,整齐摆放的两排试管里成列着彩虹般鲜艳的液体。

    有人见到我和谢平之过来,吹了一个口哨,用不太标准的国语叫了一声:“谢公子。”

    谢平之并没有多少笑意,抬了个手算是打了个招呼,我猜他多半不大喜欢这种场合。

    米易见到谢平之也来了,很是惊讶,我一落座,他就在我耳边低声问道:“平平怎么也来了?”顿了一下,又问:“难道是怕你吃亏?不过你放心,今天有我在,你吃不了亏。”

    我这才有点悟过来,为什么谢平之要跟我过来。

    米易笑着给我大致介绍了一下在座的各位,其中有几个是香港演艺公司的经济,还有几个是电视台的编导。我依次和他们握了手,算是打招呼。

    其中有人笑道:“握手可不算数,蔡小姐要喝一杯才算数。”

    这点礼数是必要的,我爽快地拿起面前的杯子,敬了他们一杯。

    有人吹了一声口哨,起哄道:“蔡小姐,我们说的可是一人一杯哦。”

    一听这话,我就笑了起来,这可是最为典型的劝酒了,而我区区不才,曾经叱咤酒坛,朋友赐名“千杯不醉”。

    我端起酒杯正要喝,却被米易拦住了,他脸上浮现的是我从未见过的一种端庄的假笑,“你们好坏哦,这么欺负芳芳。”

    坐在他旁边的被介绍为“陆导”的人也跟着假笑了一声,“米易你现在怎么越来越不爽快了,你们家芳芳都没说什么,你在这儿像个娘儿们儿似的。”

    米易讪笑了一声,“那我替她喝三杯。”说着就要举起酒杯来喝。

    可是我比他手快,夺过他手中的杯子,一连喝了三杯。

    等我一口气喝完,米易才算回过神来,“芳芳……”

    我低声在他耳边说:“你放心,我没事,就跟喝可乐似的。”

    米易抬头诧异地看了我一眼。

    然而,我这股得意劲儿还没过去,一股晕眩就直冲头顶,熟悉的热浪击打在印堂之上。

    坏菜了,这种感觉宛如千杯不醉喝到第一千零一杯的时候。

    我堪堪失算了,饶是我浑身是胆终也敌不过蔡寻芳身体的不胜酒力。

    有人不耐地催促道:“怎么蔡小姐不喝了,这里还有几个人等着呢?”

    米易大概看出了我脸色的不对劲,伸手就要举杯替我喝,可惜这一次,米易的手还是慢了一拍。

    谢平之修长的手指捏起一支碧蓝试管,仰头而尽,又连喝四支,红橙黄绿。

    我崇拜地看了他一眼,第一次见到有人喝cocktail喝出了老白干儿的风范来。

    喝完,他淡淡地说:“这下总可以了吧。”

    对面的陆导哈哈笑了两声,“谢少好酒量。”

    我转头仔细打量了谢平之一阵,见他面色如常,想来是真的有量,于是放下心来。

    然后米易就开始在他们面前明里暗里地夸我演技好啊,上镜啊一类的云云,我就坐在旁边陪着笑。谢平之自从喝完酒后一直没有再说话,旁边的人找他搭话,他就嗯一声,而我夹在聊得火热的米易和完全不聊的谢平之中间,权当过渡。

    也不知道聊了多久,那陆导呵呵一笑,突然一手搭过米易的肩膀,问道:“都这个点儿了,要不来点儿?”

    我听得莫名其妙,却见米易抬头惊慌地看了我一眼。

    眼风瞄见原本一直靠在沙发上的谢平之突然直起了身来,米易看了他一眼,连忙对陆导说:“不了,好久都不碰了。”

    我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谢平之一句话都没说,站了起来,连带着伸手一把也把我捞了起来,冷冷丢下一句:“米易,我先送她回酒店,你也早点回去吧。”就把我拉出了酒吧。

    呼吸到室外清冽的空气,我混沌的思绪才有了一丝清明,谢平之拉着我走得很急,拦了一辆空车就叫往酒店开。

    坐在车里,他对我说:“你回去早点休息,我是早上的飞机回去,接下来你要跟话剧团去各地巡演,我们可能一周都见不到,等你回家我再去找你。”却只字未提刚才酒吧里发生的事情。

    我按捺住询问的冲动,只点了点头。

    隔天一早,我见到米易,本想把昨晚的事情问个究竟,可他有意躲闪,顾左右而言他,摆明不愿再谈,我不好勉强,只能语重心长地对他说:“米易,人都有意志脆弱的时候,可是绝对不能被药物或者不该吃的东西操控,你知道的,那些玩意儿危害很大,轻则伤其身,重则家破人亡,非常危险,断断不能尝试,所谓浅尝辄止都是自欺欺人。”

    米易“噗哧”一声笑了,“你造吗,芳芳,搞不好你可以去拍些主旋律的广告耶。”

    我只好“呵呵”一笑。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去了三个城市表演,反响都算不错,我们一路演林栋一路改,最后的作品基本算得上是一部很成熟的话剧,至此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我也算要正式进入了演艺事业的空窗期。

    没有戏演,没有歌唱,连广告都没得拍。

    正当米易谋划着要让我再去走秀的时候,他在香港的一个圈儿里的熟人介绍了一支广告来。拍广告的公司其实是家福建的本土公司,只是在香港注册,裹了件港商的外衣。

    这次要拍的广告是个食品广告,食物倒是脍炙人口,就是大家常爱磕的瓜子儿,只是名儿有点不寻常,取名为“哈哈笑”瓜子儿。

    初听这名儿,我就真的“哈哈”笑了两声。

    不得不承认的是,虽然这名儿实在不那么阳春白雪,可是它贵就贵在琅琅上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