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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迷失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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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林里树木茂盛,灌木杂草丛生。(簪缨世族ml/0/270/iml)大多数都是不认识的奇怪物种,种类繁多。

    前世云乔虽然在丛林里游荡了十多年,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的物种却是不认识的,他从来没有关心过一种陌生的植物有什么用,也不可能有心情去给它们起名字。

    他只是漫无目的地在丛林里寻找可以匹敌的凶兽,不去辨别方向,走到哪里算哪里,前世自从他进入丛林,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可以说是丛林漫无边际,迷失了他的方向,可以说是自己心如死灰,不明白活着的意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在丛林里坚持了十多年之久,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只是不停地与凶兽战斗,夺取它们的元素晶体和元气内丹,他要把自己变得足够强大,所以任何比他强的物种最终都将面临他的挑战。

    丛林十多年流浪生涯,也并非不曾带给他好处,比如说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大的精神力,比如说他能在看到某种凶植或凶兽的第一时间判断它的攻击力如何,危险性多大。正是靠着这些,他和哥哥才能走了这么远的路。

    青狼锲而不舍地跟在两人身后,既没有靠近,也没有离开。

    昨天两人从丛林外到碧潭的路径早已没了痕迹,丛林的凶植生长太迅速,每一天都有恒河沙数的凶植死亡萎败,每一天也有恒河沙数的凶植新生疯狂地生长。

    两人已经走了半天,还没有走出丛林。云乔知道,他们短时间内是走不出去了。

    末世后的丛林和末世前的区别在于,你在末世前的林子里多走那么几百趟,自然就成了对林子了若指掌的山人。而末世后的丛林,每一刻都在变化,小到变换物种,大到改变地形,人类永远也休想彻底地掌握丛林。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凶兽杀死,将凶植铲除,一刻不停,终有一日,人类的速度将超过凶植生长的速度。

    “乔乔,饿了吧,”冯毅把食肉兔丢在树下,“我们就烤它吃吧。”

    云乔坐到食肉兔摊开的肚皮上,食肉兔的血还未冷,身体也未僵硬,毛绒绒,软乎乎。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前世在丛林里饿了烤凶兽,渴了喝凶兽血,困了藏树洞里,从来没有舒不舒服的概念。而这两天,蛇肉没有调料吃不下去,地上太咯睡不好,也不知道哥哥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云乔道:“我先坐一会,等会再烤兔子。”

    冯毅也只有由他了,寻摸着怎么再逮一只凶兽。

    不过即使是凶兽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一路上碰到的凶兽很少,偏偏他又不愿意离云乔太远,捉到那只意外闯入的傻兔子都是侥幸了。

    哎,明明知道乔乔的实力比自己高多了,可和乔乔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把乔乔当孩子看,不敢离开太远,只在附近转悠。

    “好了,”云乔拍了拍食肉兔渐渐冰冷的尸体,“把它吃了吧。”

    冯毅对云乔的任性举动早就习惯,无奈地笑了笑,就把食肉兔拖到树后分尸了。

    云乔跟在冯毅后面转悠,一会说“哥我帮你捡柴吧”,一会说“哥我帮你生火吧”,就是从来不动,坐在大树横出的枝桠上,悠闲地晃着腿,纯粹的光说不做懒汉型。

    当然,在冯毅眼里,他的乔乔永远是可爱无比的,自从乔乔长大,就没有跟他撒过娇,他很高兴,很满足。

    云乔一直看着冯毅做事,看着他干活时充满力与美的身体线条,看他弯腰时显得更为饱满挺翘的臀部。他曾两次对哥哥的身体着迷,第一次不小心整个按在了哥哥的多肉的臀部,一根手指还因力道过猛陷了进去,第二次是扶着哥哥嘘嘘的时候,亲手脱下哥哥裤子的感觉很刺激,虽然面上一派地坦然,一派地云淡风轻,只有他自己知道,当时的心跳有多么剧烈。

    他是真的喜欢哥哥的吧,否则他怎么会看着哥哥的**发情。他和易阳做是因为赤纹蛇丹,生理上很痛快,至于心理上,他也不知道。他和倪松做是因为倪松的动作太色/情,是个男人都会冲动。

    单单看着哥哥的身体就会冲动,他对哥哥的感情怎么也不会单纯吧。假使他看到的是石磊、孙文、杨雷、高胖子、孙大熊等人的裸/体,他会冲动么?怎么可能会,那太不可思议了。所以说,他是喜欢哥哥的。

    忙碌中的冯毅哪里知道云乔看向他的目光中含了怎样的龌龊心思,他收拾完了食肉兔,便就地捡柴。丛林里每天有太多的凶植因为竞争失败而枯萎,地上那厚厚一层的枯枝败叶,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胜利者最后的战利品。

    看到一个形状酷似三角支架的枯树丫时,冯毅有一点小惊喜,提着刀就欲把其砍下来,却被云乔用藤条扯住了刀,冯毅疑惑地看过去。

    云乔从树上跳下了,踢了踢那三角支架形状的枯树丫,没想到原本以为的枯树丫居然动了动,“这种树把自己伪装成枯败的样子,就是为了在其他植物吸取其剩余养分的时候反吸取其他植物的营养,哥哥要是砍了它的诱饵,它绝对不依不饶的。”

    冯毅看了看枯树丫的本体,一株起码有百米高的高大乔木,树冠遮天蔽日,从上面垂下各式各样的藤蔓类植物,他是知道这种树的可怕的,在丛林边缘处的一棵树上挂满了人头,这些人不是去丛林狩猎的狩猎者,就是去丛林挖掘可食用植物的底层民众,要么就是伐木掘花的苦力。

    看着眼角发红默默干活的冯毅,云乔知道哥哥这是愧疚了,当初哥哥刚接手家里超市的时候,就因管理不善致使仓库失火,超市的资金周转一下子断裂开来,没法进货,超市面临着倒闭的威胁。

    那会儿爸爸也向几个朋友借过钱,如果朋友不借便罢了,爸爸也不会上心头,只当朋友资金也不富余,却没想到朋友竟然提出收购超市的股权,如此趁人之危,激得爸爸直接和这些朋友断了联系,用别墅和超市的产权向银行抵押贷款,此后就一心教学。

    那会儿哥哥就是红着眼眶拼命做事,心眼实、没经验的哥哥硬生生被逼得能独立掌管五家综合性超市,又发展到了十二家,还创办了一个金鼎物流。其中的辛苦,自不必多说。

    “哥哥,”云乔趴到冯毅背上,“我有点冷。”

    冯毅看了看天色,原来他们已经不知不觉走了一天了,日头早已偏西,温度只怕已降到了零度,赶紧将云乔搂紧怀里,什么乱七八糟的感想都忘记了,他只知道乔乔不舒服了。

    “兔肉烤好了,吃点暖一暖,”冯毅从火堆上,拿起用铁木串的兔肉。兔肉已经被切得很小了,一小片一小片整齐地串在被砍成细棍的铁木上,泛着金黄的色泽,独特的肉香味飘散在空中,非常地勾人食欲。如果云乔吃过路边摊的话,肯定知道这是末世前极为流行的烤肉串。云大少爷勉为其难吃了一小片肉,皱了皱眉,烤肉不加调料,绝对算不得好吃。

    他还是这几年过得太好了,刚重生那会,就着小炭炉烤着半生不熟或者熟到成焦炭的铁嘴鹰肉不是照样眉都没皱、眼也不眨地吃到塞满了肚子才停下。

    “不多吃点晚上太冷了,”冯毅彷佛回到了诱哄云乔小朋友吃饭的时光,非常地有耐心,“你看它就一小片一小片,吃一片随便嚼两口咽下去就可以了。”

    哥哥又把我当三岁孩子哄了,云乔虽苦笑不得,却也十分享受,看到哥哥因为自己吃了一整串的兔肉而欢喜得眉眼都舒展开时,也不由得从心底升起一股愉悦。

    “这就对了嘛,”冯毅再接再厉地和云乔展开了第二根肉串的战斗。

    漆黑而鬼魅的丛林里,有那么一处地方,温情脉脉,冯毅抱着云乔,让他安眠,原本他是要守夜的,可是静静地看着乔乔,是如此地简单快乐。

    危险总是降临在人最幸福的那一刻,一头背生双翼的飞虎悄无声息地靠近。

    “嗷——”青狼高亢的声音在林间回转。

    飞虎靠近的时候,云乔哪怕是睡梦中也心生警兆,听到青狼的示警,反射性地朝一个方向出了手,尖锐的木刺如暴雨般射向飞虎,带起呼啸的旋风。

    一根木刺直接戳入了飞虎的鼻孔,内里与那身铜皮铁骨完全不一样的娇嫩鼻孔痛楚难当,飞虎也不再掩藏行迹,咆哮着向两人扑来

    冯毅虽然懊恼自己这个守夜的一点也不称职,却不影响他快速的反应,提着大刀直接与飞虎近战。

    云乔控制了许多藤蔓缠绕飞虎的头部和四肢,减缓飞虎的行动。

    飞虎这样的三阶凶兽并不比双头蛟好对付多少,云乔又旧伤未愈,两人渐渐不支。

    冯毅紧紧箍着飞虎的脖子,结实而有力量的双臂绷得紧紧的。他的刀已经嵌入飞虎腿中,短时间根本拔不出来,无奈只能箍着飞虎不让它伤害乔乔。

    云乔的脸色已经苍白,精神力和异能的过度消耗让他眼前一阵发黑。

    两人几近山穷水尽的时候,一直在不远不近处跟着的青狼“嗷呜”一声加入战团。

    冯毅惊恐地脸色大变,一只三阶飞虎他们都对付不了,如果再来一只三阶青狼,他们岂不是要命丧黄泉、魂归地府。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要上班到除夕,又是月底年底最繁忙的时候,更新时间拖到了凌晨,大家晚上不要等更啊,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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